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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批准我省设立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国家批准我省设立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2016年01月18日 11时16分

  在我厅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下,近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设立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署加函〔2015〕563号),同意我省设立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至此,我省上报的4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已全部获批,初步建立起以成都空港、成都铁路、泸州港、宜宾港为主体的“水陆空”立体保税物流网络。

  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批准建设面积0.154平方公里,建成后可开展保税存储、全球采购、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等业务,将有力提升四川沿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的对外开放水平,对四川建设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川南经济区崛起、促进川滇黔外向型经济的协作联动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我厅将加强对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指导,以尽快通过国家验收。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宣传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功能,吸引优势项目集聚,推动我省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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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01月18日 11时16分

  在我厅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下,近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设立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批复》(署加函〔2015〕563号),同意我省设立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至此,我省上报的4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已全部获批,初步建立起以成都空港、成都铁路、泸州港、宜宾港为主体的“水陆空”立体保税物流网络。

  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批准建设面积0.154平方公里,建成后可开展保税存储、全球采购、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等业务,将有力提升四川沿长江经济带城市群的对外开放水平,对四川建设经济发展高地、加快川南经济区崛起、促进川滇黔外向型经济的协作联动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我厅将加强对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指导,以尽快通过国家验收。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宣传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功能,吸引优势项目集聚,推动我省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主管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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