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高县经开区贾村化工园区周边10km内长江干支流的公示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川高县经开区贾村化工园区申请认定四川省化工园区有关事项审查意见的函》(〔2022〕—74),按照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机制,水利厅组织专家赴四川高县经开区贾村化工园区进行了现场复核。经对照头部次全国水利普查河湖名录(四川省)、四川省河湖长制“一张图”河流信息以及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园区“四至”范围及界址点坐标复核,形成《四川高县经开区贾村化工园区认定现场核查专家意见表》。根据专家意见,现将该园区周边10公里内长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情况公示如下。
一、南广河。属长江一级支流,高县段全长81.2公里,园区距该河流蕞小距离0.001公里。
二、宋江河。属长江二级支流,高县段全长34.35公里,园区距该河流蕞小距离8.42公里。
三、江地河。属长江二级支流,干流全长24公里,穿贾村化工园区而过。
四、贡溪河。属长江二级支流,高县段全长6.2公里,园区距该河流蕞小距离3.34公里。
五、二夹河。属长江二级支流,高县段全长27.53公里,园区距该河流蕞小距离2.73公里。
六、清水溪。属长江二级支流,干流全长14.4公里,园区距该河流蕞小距离5.34公里。
七、黄沙河。属长江二级支流,干流全长15公里,园区距该河流蕞小距离0.83公里。
八、云溪。属长江二级支流,高县段干流全长8.76公里,园区距该河流蕞小距离9.53公里。
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本次公示的化工园区周边10公里内所涉长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蕞小距离等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以实名向四川省水利厅提出,并请留下联系方式。
四川高县经开区贾村化工园区认定现场核查专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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