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来源:四川日报 首发子站:开发区管理处 首发栏目:他山之石 日期:2011.01.28
支持投资企业开发建设我区基础设施,支持投资企业开发建设、经营工业标 准厂房,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技术创新、产品检验检测、信息网络、物流、原材 料市场、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新发展工业项目可采取出让、租赁的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 最低价,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应。对建设企业大型综合办公区、研发中心、科 技孵化园、四星及以上星级宾馆建设等用地,且建设规模特别大、带动相关产业 发展特别明显的项目, 土地供应在不违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可另行商定。重点旅 游项目用地,以招、拍、挂方式供地。对我区产业具有较强拉动作用,或具有很 强品牌效应,或世界 500 强企业和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具有很大影响作用的重点 项目,在不违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可另行商定。 税收优惠政策 新办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经相关部门认定,自取得第一笔收 入起,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费用减免政策 新办的工业、农业产业、总部企业和商贸类项目(含大型卖场、现代物流、 生态旅游、专业市场、四星及以上星级宾馆等),到位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土地、 厂房等)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外资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在 500 万美元以上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物 价部门另有规定外,一律免收。 项目补助和融资政策 对我区境内注册的企业实施 1 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给与 1-3‰的项目前期费补助和项目贷款第 1-3 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的 5-10%的贷款贴息支持。 引资奖励政策 对引资或中介人由我区按确认后的引资额度的 1-3‰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 对我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在人民币 5 亿元以上)的受 托人,可采取“一事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实行特殊奖励。 (责任编辑: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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