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2021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1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1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4 09:05:00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1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开区数据中心邮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京龙科技园【5G通讯液晶模组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园(地块编号:DC-L-04-09(h))
本项目建设位于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园(地块编号:DC-L-04-09(h))开展京龙科技园【5G通讯液晶模组项目】,占地面积26667m2,本项目共建设注塑生产线、背光生产线、模切生产线、背光生产线、以及模组组装生产线,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等。
(一)严格控制噪声影响。严格按照《建筑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安排施工,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严格推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三)落实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单位设临时隔油沉砂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作施工期间洒水抑尘用,禁止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水体。
(一)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先进入园区以预处理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
(二)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
(三)注塑废气、FPC连接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设置集气罩收集,点胶废气采用回风装置收集,均经一套两级活性炭+15m排气筒排放;模具打磨、注塑废料破碎粉尘等在车间通风口安装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发电机组自带的排风机排风。
(四)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2#生产厂房的一层,面积约为50m2,主要用于废润滑油及其原料空桶、废电火花液、沾油金属碎屑、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的暂存,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兴港路西段136号宜宾本信电子科技智能终端产业园16幢1楼
本项目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立注塑、喷涂、丝印等车间及办公室,建设注塑生产线条、工件喷涂生产线条以及工件清洗生产线条,本项目建设后形成年产显示器配套壳料240万套的生产能力。
(一)严格控制噪声影响。严格按照《建筑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安排施工,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选用低挥发性的涂料、油漆,涂料、油漆应选择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带有环保标志的有毒有害含量少的油漆和涂料产品。
②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的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减少原材料挥发带来的废气排放。
(三)落实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安装员工所产生的生活废水
依托宜宾本信电子科技智能终端产业园废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一)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先进入园区以预处理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
(二)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
(三)丝印喷涂废气:喷涂废气采用在喷涂区、烘干区,全部密闭设置,同时设置排气系统,形成负压将废气引入废气处理系统,丝印废气采用顶部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进入共用的喷淋塔(设有除雾板脱水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2);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1)。
(四)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位于本项目的西南侧,建设面积约为35m2,用于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普什联动公司航空及动力零部件技改迁建项目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J-02-03地块(原腾川项目地块)
本项目占地面积43400平方米,新建普什联动公司精密加工及航空零部件厂房,将普什联动公司现位于五粮液工业园区内的精密加工及航空零部件生产线部分设备及设施搬迁至新建厂房,同步实施升级扩能改造。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及动力中心,生产车间主要分为航空恒温加工区、精密恒温加工区、中型机体生产线、箱体类零件加工区、机体镗床加工区、机体龙门加工区、钳工后处理区。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精密零部件生产能力由原来的985件/年升级为4628件/年;同时新增航空零部件生产线件/年。
(一)严格控制噪声影响。严格按照《建筑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安排施工,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选用低挥发性的涂料、油漆,涂料、油漆应选择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带有环保标志的有毒有害含量少的油漆和涂料产品。
②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的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减少原材料挥发带来的废气排放。
(三)落实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安装员工所产生的生活废水
依托宜宾本信电子科技智能终端产业园废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一)机加工粉尘: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尘粒一般大于100um,该类粉尘比重和粒径较大,一般90%沉降到工作台附近5m范围内,,定期清扫沉降的金属粉尘,并进行袋装收集,金属粉尘收集后定期外售,无组织逸散部分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打磨工序在封闭的打磨房内进行,建设单位拟在打磨房顶端设置集风口,废气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补漆废气:补漆工序在封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建设单位拟在喷漆房顶端设置集风口,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二)项目营运期车间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预处理池处理。预处理后废水自流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三)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
(四)废金属边角料和金属屑、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回收利用;不合格次品无法重新加工的返回原料供货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废油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西段136号E区1栋
四川迪远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103m2,项目位于已建的E区1栋厂房内,扩建产品包括液晶显示器、一体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和SMT贴片和波峰焊接器件。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地面洒水降尘,在楼层内施工禁止从窗户向外高空抛洒建渣。禁止在风天进行建筑垃圾堆放转运作业。装修阶段使用水溶性乳胶漆等环保油漆及涂料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
2、水污染防治:施工期仅生活污水,依托厂房现有的排水设施排入污水预处理池预处理后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工序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过程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4、固废:建筑垃圾进行必要的回收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SMT贴片和波峰焊接器件过程的焊接烟尘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屋顶24m排气筒达标排放;产品组装清洁过程产生的VOCs通过清洁工位上方设置吸气装置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屋顶24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产噪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生产报废材料及废包装材料收集收由废品回收站收集处理,废胶水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宜宾佳信电子科技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西段136号G区1栋,2栋
四川迪远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建2栋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47514.1平方米;建设平板电脑、液晶显示器、一体机组装生产线,产品包括平板电脑、液晶显示器、一体机等智能终端组装。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地面洒水降尘,在楼层内施工禁止从窗户向外高空抛洒建渣。禁止在风天进行建筑垃圾堆放转运作业。装修阶段使用水溶性乳胶漆等环保油漆及涂料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
2、水污染防治:厂房建设过程,施工废水通过隔油处理后场地绿化使用,施工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设备安装过程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厂房周边的已污水预处理池预处理后再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合理安排工序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过程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4、固废:建筑垃圾进行必要的回收后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1、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宜宾市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手工点焊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吸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屋顶24m排气筒达标排放;产品组装清洁过程产生的VOCs通过清洁工位上方设置吸气装置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屋顶24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产噪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生产报废材料及废包装材料收集收由废品回收站收集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西段134号
项目租赁厂房2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电芯实验室,配料,涂布,辊压,分条,制片,封装,烘烤,自动注液,高温活化,二次封裝,分容,老化,分选,pack,包装等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用于电子烟,IOT,智能终端产品等的电池生产。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850万支/年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和24万个电池组。
(一)严格控制噪声影响。严格按照《建筑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安排施工,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装修废气和汽车尾气。装修废气和汽车尾气排放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一)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最后由白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要求后排入长江。
(二)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
(三)设置1套NMP回收系统(NMP回收机+活性炭吸附),用于回收NMP挥发性有机物,经处理后废气通过高于楼顶5m的排气筒排放(P1);负极烘烤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高于楼顶5m的排气筒排放(P2);注液机及辊压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废气高于楼顶5m的排气筒排放(P3);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要求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四)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1层,占地面积30m2, 主要用于NMP回收液、原料空桶、废树脂、正负极配料桶清洁产生的废棉纱、废滤芯、废分子筛、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暂存,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年产1万吨锂电正极材料技改提能项目
四川 省 宜宾 市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L-02-06地块
本项目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在已经验收的车间三内新增设备,扩大产能,增加6000t/a三元正极材料(NCM系列)产品。第二部分为在已验收的车间二内,新增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产能提升4000t/a三元正极材料(NCM系列及NCA系列)产品。
(一)严格控制噪声影响。严格按照《建筑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安排施工,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从施工储料场的合理设置及储料的堆放、施工工艺的处理、施工废弃物的处理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材料的堆放位置,施工机械滴漏点需备收集装置,不得污染地坪。
(一)【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产【废水】生包覆母液经生产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废水与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检验废液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回回收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确保噪声达标。
主办单位: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与维护: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线主办单位: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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