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信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宜宾市高县落润镇红星村晒坝组46号
购置搅拌机、转机、叠板机、叉车、行车等设备,建设免烧砖生产车间、预制构件生产车间、仓储区域、办公用房,并配套环保、公用等设施,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万匹免烧砖和1000米水泥涵管的生产能力。
一、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二、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要求,扬尘采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段作业,使用低声源设备; 三、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回用,生产废水沉淀循环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处理; (2)废气:水泥仓顶粉尘采用小型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免烧砖生产车间、预制构件生产车间合计设置3套喷淋系统; (3)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 ; (4)固废:切割废料收集后可重新搅拌后回用于生产;
高县加乐镇华珑富建材厂采矿场扩能建设项目
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闭,扩建后矿区总面积为0.0278km2,开采标高为+615m~+540m,开采矿种为页岩矿,从上而下分水平阶梯式开采,生产能力由原5万吨/年扩大至6万吨/年。
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1)废水:沿矿区边界设置截水沟,沿开采面设置排水沟,矿区初期雨水沉淀循环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灌; (2)废气:采矿湿式作业、采场及矿山公路洒水抑尘等,开采、装料时采用雾泡机2台,运输道路洒水系统一套; (3)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 ; (4)固废:危废暂存间位于机修间旁,建筑面积3m2。地面硬化,砖混结构。废机油暂存后用于砖厂窑车等须润滑设备润滑使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主办:高县人民政府运行管理: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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