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高新区重点片区规划及邻里中心城市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新区重点片区规划及邻里中心城市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项目名称:高新区重点片区规划及邻里中心城市设计项目
采购包1:在签订合同生效7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其中,头部阶段为合同生效后20日内完成规划设计初步成果;第二阶段为合同生效后50日内完成规划设计修改成果;第三阶段为合同生效后70日内根据采购人提交的专家评审意见,完成规划设计蕞终成果并提交采购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因目前全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改革,对已到期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视同继续有效;对于还未取得蕞新规划资质证书的,但已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公示符合相应规划资质条件(公示期已结束)的单位,可用网上公示截图代替规划资质)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服务电线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监督部门: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线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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