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Nm3/d。装置生产工艺系统包括天然气预处理系统(过滤增压系统、酸性气体脱除系统、脱水脱***系统)、液化系统、装车系统等
1.废气:喷淋抑尘、及时清扫、湿法作业等。
2.废水:施工废水全部进入临时隔油池、沉淀池,经除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作附近耕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4.固废:建筑垃圾部分回收,不能回收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管进行排放;非正常工况下,泄压检修产生的天然气直接通过放散管高空排放。
2.废水:气田水和防控冷凝液收集后管输至YS108H2平台的污水池内(200m3),定期管输至YSZ1井处理达标后回注,不外排;产生的脱盐浓水收集后用作冲厕所,蕞终和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的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
4.固废:滤分离器废旧滤芯、脱盐水系统废旧滤芯、废分子筛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和粉尘过滤器过滤的少量粉尘杂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废活性炭(***液过滤、废脱***剂)、废导热油由厂家更换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场暂存;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抹布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维护单位: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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