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月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宜屏快速通道东100米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关于官桥溪流域高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主办单位/内容保障单位: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环保投诉热线建设维护单位: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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