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2020-07-15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0、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12、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020年07月16日到2020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申请资格不得转让)。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方式: 1、现场发售。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备查。 2、网络(远程)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上传后请致电,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报名资料于开标当日交于开标地点工作人员。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6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应在2020年07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抗建路55号三楼。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7月23日前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线.项目联系方式: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