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乡发展局关于2021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乡发展局 关于2021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乡发展局 关于2021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5 10:05:00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乡发展局
关于2021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宜宾临港经开区数据中心邮编:644000
2进行建设,将成普汽模公司宜宾生产基地现有的大型精密汽车模具及冲焊相关设备资产搬迁至该租赁厂房,进行设备升级及购置。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大型精密汽车模具250套、50套模修、冲压件250万件、10万套焊接分总成的生产能力。
(一)生活污水经四川省宜宾普什汽车集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污水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装饰扬尘采取保持室内湿润、通风措施,提醒施工人员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三)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建设机械施工设备产生,经采取合理安排施工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四)项目生活垃圾经项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于废品收购商;建筑垃圾送至政府指定堆放场堆放;油漆涂料空桶在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经隔弓沱溪沟排入长江。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二)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处理;焊接烟尘经“集气罩+烟尘净化器+15m排气筒”处理;切割烟尘经“集气罩+烟尘净化器+15m排气筒”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主要通过对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运行噪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固体废物类别和性质,进行了分类收集,并做好了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工作,且处置措施可行,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五)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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